伪满洲国(1932年3月1日-1945年8月18日),是日本占领中国东北三省后,所扶植的一个傀儡伪政权。因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及国际社会对伪满政权均不予承认,故被称作"伪满洲国"或"伪满"。
"首都"设于新京(今吉林长春),"领土"包括现今中国除关东州(今旅顺和大连)以外的东三省全境,以及蒙东和河北省的承德市、秦皇岛市。
这里要说明一点,“满洲”不是地名,是用来称呼满洲民族的居住地;满洲作为民族称呼,指满洲族。
"伪满洲国"初期为"共和"体制,不久后以立清废帝溥仪为"元首",初期称号为"执政",1934年,溥仪在长春南郊杏花村举行"登基典礼",改"满洲国"为"帝国",溥仪"称帝",改"年号"为"康德"。
伪满洲国的中央银行为"满洲中央银行",于1932年7月1日再长春成立。当时并吞了东北地区的四大银行(东三省官银号、边业银行、吉林永衡官钱银号、黑龙江省银号)。并已极低的兑换率限期兑换满洲中央银行币,流通市面上的私贴,要求商家自行收回。
伪满洲国货币为元。1元=10角=100分。伪满洲国货币与日元等值。流通货币为伪"满洲银行券",不可兑换金银。朝鲜银行券和日元在伪满洲国境内也可自由流通。
伪"满洲国圆"是伪"满洲国"的流通货币。发行单位是"满洲中央银行"。伪"满洲国圆"发行之初和中国的货币一样,都是采用银本位制。1935年11月起,改实施与日本相同的金本位制,与日元等值。另外"满铁"附属地和关东州也使用朝鲜银行发行的朝鲜圆。
在伪满洲国存续的近十四年中,共发行有改造券、甲号券、乙号券、丙号券、丙改券、丁号券等纸币6套,25种。金属铸币13种,面值5厘、1分、5分、1角。先发行白铜和铜币,后因原料缺乏,发行铝币,最后发行镁币。
1944年和1945年,伪满洲国发行了由与硬纸板类似的,被"世界硬币标准目录册"称为"红色或棕色纤维"的材料制成的硬币(1、5分)。也就是“镁币”,我们俗称的“陶币”。
价格:
一、纸币方面,最简单的理解就是。图案有五色旗的价格贵,有人头的便宜。
二、
(1)白铜
五分(3.5克)
大同2年、3年、康德元年—6年(没有5年)
一分(5克)
大同2年、3年、康德元年—6年(没有3、4年)
一分(3.5克)
康德7年(2)
(2)铜币
五厘(3.5克)
大同2年、3年(价格高些)、康德元年—6年(没有5年)(价格高些)
一分(5克)
大同2年、3年(2年价格高些)、康德元年—6年
(3)铝币
一分
(1.0克)康德6年—10年
(0.55克)康德6年—10年
五分
(1.3克)康德5年—10年
(0.75克)康德10年—11年(价格高些)
一角
(1.7克)康德7年—10年(10年价格高些)
(1.0克)康德10年
(4)镁币
一分(0.62克)康德12年
五分(0.90克)康德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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