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2020年4月27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项瑞柱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会伟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白俊峰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耿高产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跃红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免去:

张建民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项瑞柱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晋民伟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巴钦铭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白俊峰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张合周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梁玉杰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玉毛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2020年4月27日漯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彦军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继伟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光耀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王跃民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刘超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黎明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苏建刚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素丽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石笑云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缑兵伟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吴增光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宋跃武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于凤鸣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免去:

张海旺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跃民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彦军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黎明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石笑云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刘继伟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于凤鸣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跃武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超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田新亚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昝玉成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冲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批准任命:

赵大伟为漯河市临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发布于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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